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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团体标准逾期未复审的催告及拟废止的公告
2026-07-2827

关于对团体标准逾期未复审的催告

及拟废止的公告


各相关单位:

依据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及本会《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团体标准已到复审周期,牵头单位负有按期提出复审申请的法定义务。

经前期电话、走访等方式多次沟通联系,《医院医疗物品自主可控物流供应链管理与评估体系》(编号:T/FDSA 008-2020)、《营养代餐》(编号:T/FDSA 035-2023)和《灵芝菌丝粉》(编号:T/FDSA 036-2023)三项团体标准已超过复审截止期限且相关牵头单位未提交复审申请,已导致该标准处于管理真空状态。

现限期催告如下:

请原牵头单位或该标准其他主要起草单位,于2026年8月18日前,向本会提交《复审申请书》或《承接管理承诺书》。逾期未提交的,本会将依法依规启动废止程序,届时将正式发布废止公告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更新状态。该标准废止后,不再作为企业声明符合性的依据,相关技术责任由使用者自行承担。

特此公告。

联系人:中国食药安全促进会科教标准部

联系电话:18611712369

邮箱:kjbzb@fdsa.org.cn

邮编:100004



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

2026年7月28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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