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,正式发布并详细解读了《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。该《规定》针对直播电商食品销售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,系统性地“划红线、立规矩”,旨在督促相关各方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规范经营行为,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促进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,让消费者在享受便捷购物的同时,买得更放心、吃得更安心。
中国食药安全促进会接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司、餐饮食品司、特殊食品司,以及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督管理司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司、化妆品监督管理司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。我会始终坚持在对口司局的指导下,依法依规开展活动,持续健全内部治理机制。我会认为,此项《规定》的出台,是国家层面对直播电商食品销售领域监管制度的重要完善,标志着该领域将进入更加规范、透明、可预期的发展新阶段。我会呼吁广大直播电商从业者认真学习《规定》内容,主动对标整改,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;同时也建议消费者增强辨识能力,选择合规渠道消费,依法维护自身权益。各方携手,方能共同筑牢网络食品安全防线,共享健康、繁荣的数字经济新生态。
《规定》共33条,核心内容包括六大方面,构建了覆盖全链条、责任清晰、措施有力的监管框架:一、明确适用范围,实现监管全覆盖。《规定》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、直播间运营者、直播营销人员(主播)、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(如MCN机构)全部纳入监管范畴,确保责任链条无死角,问题追溯有源头。二、压实平台责任,强化关键环节管控。针对平台可能存在的责任虚化、风险管控流于形式等问题,《规定》提出了创新性刚性要求。平台必须建立全链条审核机制,对入驻主体资质进行核验并定期更新;必须制定《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》,建立“智能监测、排查调度、快速处置”工作机制;必须健全内部管理架构,配备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;必须强化对平台内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,采取一系列惩戒措施并及时报告监管部门。三、区分主体责任,实施分类精准管理。根据“店播”(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播)和“达播”(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带货)的不同特点,《规定》设定了差异化的义务要求。“店播”需公示许可信息、履行进货查验义务;“达播”需建立严格的选品制度,核验相关资质证明。同时,为所有直播间设定了必须共同遵守的合规审核、禁售食品管理、禁止虚假宣传等“行为底线”。四、细化禁止要求,划定明确行为红线。《规定》明确列出了13类禁止在直播间经营的食品(如过期变质、非法添加、病死畜禽制品等),并细化了10项直播行为禁令,重点整治虚假宣传、夸大功效、混淆食品类别(如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)、使用技术手段美化食品外观等乱象,为直播营销行为划出清晰禁区。五、强化监管措施,提升执法效能。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将直播经营食品纳入日常监管和年度抽检计划,并明确技术监测记录可作为行政处罚的电子数据证据,为解决网络违法行为“举证难”提供了有力支撑。六、完善消费保护,畅通维权救济渠道。《规定》要求平台必须开通便捷的投诉举报功能,及时处理消费者诉求,形成维权闭环。同时,构建了阶梯式处罚体系,对平台、经营者、营销人员等各类主体的违法行为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,大幅提高违法成本,为消费者维权“撑腰”。
发布会上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强调,《规定》的制定坚持问题导向,广泛听取了各方意见,力求既符合法律要求,又贴合行业实际。其核心目的是让守法者行稳致远,让违法者寸步难行,努力实现对新业态“放得开、管得好”。
《规定》将于2026年3月20日起正式施行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及浙江省等地方监管部门代表在答记者问时表示,接下来将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和宣贯培训,指导各方做好实施准备;同时加强监督检查,严厉查处违法行为。浙江省作为直播电商发达地区,将结合自身实践,通过强化规范指引、数字赋能治理、深化信用监管、推动多元共治等措施,确保《规定》落地见效,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,又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。
